幸福人寿抚顺中心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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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流程

时间:2016-03-15  来源:  作者: 加入收藏

 

 
 
第一步:投诉受理
您可通过95560或4006688688、公司网站、电子邮件、传真或您的保单服务人员向公司反映您的问题,公司经办人会在接到您的服务请求后与您联系,需要您出示保险单、投保人身份证;如您不是投保人本人请出示您的身份证件和投保人授权的委托书
第二步:经办人了解情况
请您将与保单相关的情况如实客观地反映给公司经办人,我们将形成书面沟通记录,留存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所需其他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一并作为投诉处理的档案资料
第三步:调查核实
经办人将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和提供的材料向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期间经办人会根据调查的情况与您联系
第四步:答复处理结果
根据保监会对投诉处理时效的规定,案件经办人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对您反映的问题给予答复。如案件情况复杂无法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案件经办人会及时向您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
如您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幸福人寿总公司书面申请核查。
 
 
幸福人寿咨询投诉电话:955604006688688
幸福人寿网站:http://www.happyinsurance.com.cn
投诉受理邮箱:tousu@happyinsurance.com.cn
投诉受理传真:010-66271719
信函邮寄地址:
总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8层 保险消费者事务工作委员会收 邮编:100027
接待场所:
总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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