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抚顺市商业车险出险车辆费率浮动专项自律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0-02-24 来源: 作者:
各财险会员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车险市场秩序,提高保费充足率,控制车辆理赔成本,确保《辽宁省商业车险出险车辆费率浮动规则》的有效落实,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市协会定于3月1日起开展商业车险出险车辆费率浮动专项自律检查。现将《抚顺市商业车险出险车辆费率浮动专项自律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公司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出险车辆费率浮动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积极配合此次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1:《抚顺市商业车险出险车辆费率浮动专项自律检查方案》
附件2:商业车险出险车辆费率上浮自律检查时间安排
二 一 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抚顺市商业车险出险车辆费率浮动专项自律检查方案
一、时间安排
3月1日至3月5日。上午检查时间8:30开始,下午检查时13:00开始。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业务范围:
此次检查险种是2月8日以后承保的所有商业车险业务(含电销业务)。
(二)检查内容:
1、检查团车以外的出险车辆,是否均按《费率沧动规则》要求给予费率浮动;
2、纳入团车承保的车辆是否符合团车业务标准,是否存在挂靠团车承保的情况。
三、检查组成员
由协会财险部和保费规模较大的前8家公司(各抽调1人)组成。每个检查小组不少于两人,每组至少有一名会员公司成员。
四、检查要求
(一)检查组成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公正的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记录。
(二)检查组成员只对检查范围内的业务进行检查,不得扩大检查范围。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记录与检查无关的受检单位有关信息,检查记录应当天检查结束后交协会人员,不得擅自带离现场。抽调人员对其所在单位检查回避。
(三)检查过程中,各受检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提供检查需要的相关材料及电脑一台,如实回答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不得人为设置障碍干扰检查组工作。
(四)检查结束后,协会按照《费率浮动规则》有关规定对违约机构严格实施自律惩戒,对问题严重的公司,将视情况抄报其省公司及报告辽宁保监局。
3月份商业车险出险车辆费率上浮自律检查时间安排
3月1日上午(星期一) 人保营销部、太平
检查人员:协会、中华、阳光、平安、天安
3月1日下午(星期一) 太保、永安
检查人员:协会、人保、大地、平安、天安
3月2日上午(星期二) 中华、安邦
检查人员:协会、人保、太保、阳光、永安
3月2日下午(星期二) 平安、华安
检查人员:协会、太保、阳光、天安、永安
3月3日上午(星期三) 人保新宾
检查人员:协会、阳光、中华
3月3日下午(星期三) 太保新宾
检查人员:协会、阳光、中华
3月4日上午(星期四) 人保清原
检查人员:协会、永安、大地
3月4日下午(星期四) 中华清原
检查人员:协会、永安、大地
3月5日上午(星期五) 阳光、华泰
检查人员:协会、人保、中华、天安、太保
3月5日下午(星期五) 大地、天安
检查人员:协会、天安、永安、大地、太保
上午检查时间8:30 下午检查时间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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