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商业保险定点医院管委会成员等相关人员的通知
时间:2010-08-17 来源: 作者:
各会员公司:
为了进一步完善商业保险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合作,切实维护保险人、被保险人、医疗机构三方的合法利益,根据省协会的要求,将在我市范围内建立和实施商业保险定点医院行业管理机制。现请各会员公司上报如下人员名单:
一、各公司上报分管副总经理一名
市协会成立管委会,成员由各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成,任期二年。负责定点医院管理重大事项的审定与决策;对定点医院资格的审查、确定及取消;组织对定点医院的评审及结果公布;召开定点医院合作联席会议,交流总结定点医院管理工作,表彰先进等工作。
二、各公司上报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一名
管委会在协会秘书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协会秘书处、保险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组成,任期二年。主要负责制定和修改定点医院相关各项管理制度;对医院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人员对医院进行考察,报管委会审批;对定点医院进行日常合作、管理和监督;对专管员进行工作指导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各公司上报优秀理赔相关人员一名
各公司选定优秀的理赔相关人员作为专管员,代表公司与定点医院协调沟通、调查保险案件等,主要负责本公司与定点医院的协调与沟通,对定点医院合作管理中的各项指标进行跟踪,及时了解掌握定点医院商业保险医疗管理状况;协调处理商业保险患者就诊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告知商业保险患者应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在不干扰医院正常秩序情况下,对住院商业保险患者查房,掌握患者病情、诊断治疗及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负责本公司保险案件调查工作。
请各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上报以上人员名单,上报人员要求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及相关工作技能,于8月18日下午16:00时前将人员名单上报至协会,传真2351758。
附件:商业保险定点医院相关人员统计表
特此通知。
二 一 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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