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保监局督促辖内相关机构开展大病保险业务自查
时间:2017-05-22 来源: 作者: 加入收藏
辽宁保监局督促辖内相关机构开展大病保险业务自查。一是框定自查范围。全面覆盖2016年1月1日至今,受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委托承办的所有大病保险业务。二是明确自查内容。要求相关机构以国务院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保监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制度等逐项对照,自查承办业务的合规性。三是突出整改重点。要求相关机构对2014年、2015年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进行重点关注,同时做好对投标管理、服务管理、财务管理、风险调节管理等关键环节的自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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