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辽宁保监局《关于开展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9-09-21 来源: 作者:
各会员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监管局[2009]70号文件精神,请各公司按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自查,于2009年9月24日前将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自查情况统计表和自查报告上报协会,协会近期还要进行抽查。希望各公司积极配合认真对待,做好此项工作。
2009年9月21日
主题词:短期意外险 自查 通知
发 送: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会员公司 |
编 录:王晶 校 对:陈虹 |
抚顺市保险行业协会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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