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保险代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审核的通知
时间:2010-12-14 来源: 作者: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含农村营销员)报名工作,根据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下发的《关于加强保险代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审核的通知》(辽保协发[2010]126号)文件要求,各公司要加强考生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公司在提交考生报名材料前,要认真审核本公司报名考试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以确保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九条,通过保险公司集体报名的,保险公司应当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二、各会员公司负责报名工作的人员审核后,要在有关证件复印件上签字,并保证递交真实、清晰、无误的本公司参考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证明复印件等报名材料。
三、协会对经核实后有疑义的报名材料,公司又无法提交证件原件的考生,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或不予报名。(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五十条,申请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虚假考试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申请或者宣布考试成绩无效,该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对审核通过的报名材料,公司要认真做好存档,以备抽检。如在抽检中发现其报名材料有不真实或报考公司故意伪造报名材料的,协会将追究其公司及负责人责任,并根据情况停止其代理人考试1-6个月。
联系人:袁喜东
联系电话:0413-2351768
特此通知。
二 一 年十二月十四日
最新新闻
抚顺市保险行业协会党支部组织召开
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25日,抚顺经过严格周密的防疫管理,按照计划,逐步安排..[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