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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速处理中心流程

时间:2011-01-20  来源:  作者:
 
前台接待   协会派驻工作人员负责接待事故各方当事人,安排保险公司值班人员协助客户填写《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
 
查验证件 交警负责对当事各方有争议的案件定责,查验《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的保险标志、商业保险的保险卡或保单等。
 
查勘定损 各财险公司定损员对事故当事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出具《保险车辆定损清单》。
 
审核盖章 协会派驻工作人员负责审核相关手续,合格后盖章生效。对事故案件进行登记和信息录入。
 
车辆维修  事故车辆定损后,交由中心修理厂或其他定点修配厂进行维修。
 
费用结算(一)、事故车辆在中心修理厂维修的,由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收集《保险车辆定损清单》、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复印件以及修车费用收据等材料款,赔款通过银行直接打到被保险人银行卡内。
费用结算(二)、事故车辆在中心外进行维修的,客户应先垫付修车费用后到承保公司领取赔款。领取赔款应携带的证件:《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交强险保单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被保险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心出具的《保险车辆定损清单》及修车费用单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