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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保险业启动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时间:2014-12-19  来源:  作者:
     抚顺协会根据辽宁省高法和辽宁保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辽高法[2014]29号)文件要求,经多次与市中法沟通、协调,于12月16日同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市中法蔡院长、民厅李迪厅长、协会王顺成秘书长、人保公司法务部负责人及协会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就抚顺市涉保纠纷案件如何开展诉前调解机制工作,及开展相关事务的工作原则、工作制度、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双方对开展诉前调解机制工作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
市中法蔡院长指出:各级人民法院一是要统一执法标准,解决法院审判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二是两级法院与保险协会和保险机构要形成常态化的互通机制,对保险领域专业概念、程序等问题要达成共识,对保监会新出台政策和要求及上级法院有关保险方面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要及时交流,对可能引起申诉上访的保险当事人要共同做好维稳工作;
    协会王顺成秘书长强调诉前调解机制的建立一是为法院、保险公司间建立了联络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实现信息共享;二是为涉保案件处理提供人力资源、信息资源保障;三是保护了保险人、被保险人的双方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抚顺协会将全力配合司法部门做好诉前调解机制的工作。
    通过这次会议,为抚顺保险业深入探讨保险司法工作服务创新, 以及2015年全市保险业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