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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教育宣传周 | 先受伤、后投保,不赔付杜绝事后投保骗保行为

时间:2026-09-12  来源:  作者: 加入收藏

为持续优化保险消费环境,强化公众风险教育,在“金融教育宣传周”期间,结合意外险高频欺诈典型案例,开展专项反保险欺诈科普提示,提醒全体客户及从业人员:保险保的是未来风险,不赔已经发生的伤害。

一、典型欺诈案例(猫抓狗咬事后投保)

案例经过:客户在家中不慎被猫抓伤,当日已经发生受伤事实、已经产生就医需求。客户明知伤害已经发生,心存侥幸,于受伤当天临时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完成后立刻前往门诊接种狂犬疫苗、处理伤口,并随即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医疗理赔。

核查结果:保险公司通过就诊时间、投保时间比对核实,受伤事实发生在投保之前,属于典型的“先出险、后投保”。

最终处理结论:

1. 本次理赔全额拒赔;

2. 认定本次行为属于保险欺诈未遂;

3. 对客户进行反诈警示教育,告知其行为涉嫌违反保险法律法规。

二、风险知识点普及

1. 意外伤害

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猝死不属于意外伤害。

已经发生的伤害、既往伤情、已存在风险,不在保障范围。

2.“当天受伤、当天投保、当天理赔”属于保险欺诈行为,猫抓狗咬、摔伤、磕碰、扭伤是意外险欺诈高发场景。

系统可精准比对:就诊记录、缴费时间、疫苗接种时间、报案时间、投保时间,无法侥幸、无法隐瞒。

3. 小额骗保同样属于欺诈

很多客户误区:金额小、几百块钱不算事。法律无小额豁免,无论理赔金额高低,只要是故意事后投保、虚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均属于保险欺诈行为。

三、重要合规风险提示

1. 严禁引导、默许、协助客户出险后补单投保;

2. 严禁协助客户隐瞒受伤时间、篡改就医时间、误导理赔;

3. 对于客户咨询“已经被咬了能不能买保险报销”,必须如实告知拒赔规则、明确风险后果,做好反诈宣教。

四、温馨提示

保险的本质是事前保障、风险分摊,不是事后补救、投机获利。心存侥幸的事后投保、带病投保、出险补保,不仅无法获得赔付,还会留下行业不良记录,影响个人征信及后续保险服务。

请大家自觉远离保险欺诈,诚信投保、理性理赔,共建健康、合规、清朗的金融保险环境。(中意人寿抚顺中心支公司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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