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将加快贫困地区保险市场体系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提升保险业精准扶贫能力,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快贫困地区市场体系建设提升保险业保障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保监会深入推进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成立由项俊波主席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出台《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创设多项支持政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农业保险方面,十八大以来累计提供风险保障7.46万亿元,共支付赔款1546.88亿元。大病保险方面,已覆盖城乡居民9.66亿人,累计超过800万人直接受益,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普遍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保险资金运用方面,已累计投资规模达55.49亿元的项目,推动成立中国保险业产业扶贫投资基金,一期资金10亿元。河北阜平县“金融扶贫、保险先行”、宁夏盐池“脱贫保”、四川凉山“惠农保”等制度创新得到各界的高度肯定。
保险机构在分散风险、扩大就业、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贫困地区保险市场不发达,保障人民生活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有待加强,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实际需要仍有一定差距。《意见》遵循“服务国家大局、坚持精准扶贫、注重措施实效”的基本思路,把助推脱贫攻坚作为各项支持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特困地区、老少边穷地区给予重点支持,采取务实有力的举措,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有效的保障支撑。
《意见》共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支持中西部省份设立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支持在贫困地区设立服务民生的专业性保险公司,开展相互保险试点,支持贫困地区企业投资保险业,有效提高贫困地区保险供给,为贫困人口提供便捷实惠的普惠保险服务。二是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保险公司双总部发展,支持贫困地区保险公司开展与扶贫密切相关的保险业务,鼓励在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增强保险机构对接精准扶贫的服务能力。三是支持保险公司呼叫中心、后援中心等劳动密集型专属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非保险子公司落户贫困地区,优化贫困地区保险生态环境,有效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四是支持设立承接社保、大病保险、公立医院改制等政策性业务的保险公司,助力贫困地区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改善民生保障,有效缓解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意见》是保监会贯彻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挥保险自身优势,体现行业价值的具体体现。下一步,保监会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坚持保险业姓保,着力提升保障服务能力,促进贫困地区保险市场加快发展,努力成为国家发展的稳定器、人民生活的保障器、实体经济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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