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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连霍高速特大交通事故 阳光财产保险率先预付赔款

时间:2012-05-21  来源:  作者: 加入收藏
 
5月18日上午,阳光产险应急处理小组将5万元的预付赔款元交到了在“5・13”连霍高速特大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一名驾驶员手中,成为本次事故中第一家预付赔款的保险公司。
据悉,“5・13”连霍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阳光产险立即行动起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处理善后工作,逐个与客户联系,询问事故及伤者的救治情况,并赴医院看望。在阳光产险已接到的10余起报案中,保险客户分属多家不同的省级分公司,这在无形中增加了理赔难度,影响了理赔速度。但鉴于事故重大,阳光产险本着赔好、快赔的原则,正在全力以赴地核查保险损失。
在调查过程中,理赔人员发现由阳光产险山东省分公司承保的一事故车辆驾驶员受伤严重,并已花费医疗费4万余元。考虑到客户实际情况,已无力支付后期医疗费用,阳光产险启动快速理赔机制,与交警沟通后出具垫付通知书,完善手续,于2012年5月18日上午率先预付赔款,并对伤者进行了亲切慰问。此外,还对阳光产险吉林省分公司承保的一客户进行预付赔款。
阳光产险将在随后的时间里继续做好事故的追踪处理,做好赔款准备。
 
(潘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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