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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罹患重疾,太平人寿一日内快速理赔十万余元

时间:2011-04-14  来源:  作者: 加入收藏
 
                           
    近期,太平人寿抚顺中支受理一起重大疾病理赔案件,在受理过程中公司人性化的服务让客户倍受感动。
    佟女士在2006年曾是我公司一名业务员,后因家庭原因离开公司,在她在职期间为女儿投保太平福禄双至终身寿险,太平真爱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为10万元,
    2011年2月22日被保险人因发烧一周到抚顺市矿物局总医院就诊,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佟女士的女儿刚刚16岁,正是如花一样的年龄,诊断结果犹如晴天霹雳。悲痛之余佟女士带着就诊资料来到公司申请理赔,理赔人员认真审核所有的理赔资料,发现佟女士2006年投保的重疾条款规定再生障碍性贫血赔付原则是诊断必须由血液科主任级医师根据骨髓穿刺检查结果确认,并且被保险人至少接受了一下治疗中的一项,1、定期输血或输注血液制品90天以上,2、骨髓刺激性药物治疗90天以上,3使用免疫抑制剂治疗90天以上,4、骨髓移植。无论进行以上哪一种治疗,医疗费用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这样的结果对于佟女士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看着佟女士无助而迷茫的眼神,理赔人员想起最新的重疾赔付条款并没有上述治疗需90天以上的规定,这时理赔人员马上联系分公司把佟女士的情况上报,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案件,马上向总公司申请是否可以根据最新的条款进行赔付,总公司根据情况立刻回复说可以根据最新的条款进行赔付,当工作人员将这个消息告诉佟女士的时候,佟女士已经是泪流满面。由于当天佟女士理赔资料不够完整,受理人员没有立案。第二天理赔人员就到佟女士家中对被保险人进行探视并协助女士将理赔资料准备齐全带回公司立案,由于前期沟通顺畅,案件当天下午就结案,公司做出赔付佟女士十万二千余元。
    第二天佟女士就收到了公司的理赔款,并打电话对我们及公司表示万分的感谢,表示一定会把自己的理赔经历告诉身边搜有的人,让他们相信太平人寿的理赔服务是最好的,让身边的人都到太平来投保。(李博)